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5號)、《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省政府令第5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9〕55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機構改革后部分單位撤并和職能調整等情況,現將《響水縣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予以公布(見附件)。
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調整,及時增減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并向社會公布。未經確定公布的單位不得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響水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的通知》(響政發〔2016〕34號)同時廢止。
附件:響水縣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名單
響水縣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名單
1. 響水縣人民政府
2.響水鎮人民政府
3.小尖鎮人民政府
4.陳家港鎮人民政府
5.大有鎮人民政府
6.南河鎮人民政府
7.雙港鎮人民政府
8.運河鎮人民政府
9.黃圩鎮人民政府
10.響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11.響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2.響水縣教育局
13.響水縣科學技術局
14.響水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15.響水縣公安局
16.響水縣民政局
17.響水縣司法局
18.響水縣財政局
19.響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響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1.響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2.響水縣城市管理局
23.響水縣交通運輸局
24.響水縣水務局
25.響水縣農業農村局
26.響水縣商務局
27.響水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8.響水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9.響水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30.響水縣應急管理局
31.響水縣審計局
32.響水縣行政審批局
33.響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34.響水縣統計局
35.響水縣醫療保障局
36.國家稅務總局響水縣稅務局
37.鹽城市響水生態環境局
38.響水縣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