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發熱病人管理有獎舉報的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嚴峻,加之即將到來的春節假期,人流量、物流量急劇增大,疫情傳播風險加大。為進一步加強當前全縣發熱病人規范管理,從源頭上發現傳染源,阻斷傳播途徑,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目標,現將我縣開展發熱病人管理有獎舉報通報如下。 一、獎勵范圍 (一)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發熱門診除外)私自截留或治療發熱病人; (二)在實體藥店購買降熱退燒止咳類藥品,藥店未登記購藥時間、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現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的。 二、獎勵條件和標準 (一)獎勵舉報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舉報內容事先未被有關單位掌握; 2、舉報人提供真實姓名或有效聯系方式。 (二)獎勵標準:符合獎勵范圍第1、2項并經核查屬實的,每起獎勵100元。 (三)獎勵確定:同一線索有兩人及以上舉報人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兩人及以上聯名舉報同一線索的,按同一線索獎勵標準;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不重復獎勵。 三、舉報電話或舉報地點: 響水縣衛健委政法監督科:86882263 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凡泄露舉報人信息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泄密者。對未按相關要求私自截留或治療發熱病人、未開展發熱病人信息登記和報告的單位或個人,將根據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響水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有效期至我縣當前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終止之日止。 響水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2021年1月19日